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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川吉宗有着哪些为政举措?德川吉宗有着怎样的政绩

2020-06-27 13:55:31 历史 猎历史 °c 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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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官僚体制

  德川吉宗就任将军后,重视老中、若年寄和三个奉行这样一种历来幕府领导体制上的行政机关,而没有靠左右心腹执政。然而这也绝非重演德川纲吉以前的那种与谱代大名联合政权式的幕府政治。德川吉宗以老中们这些官僚为辅佐,一切由自己独裁。历来的领导机制都是由老中会议决定政策后实行,日常政务由按月值班的老中承担,但德川吉宗却将老中之一定为“财政官”,授予财政大权。至于“勘定奉行”则将其分为司法官与财政官,重点置于财政官上,并由他指挥全国“代官”。而起对代官还进行大批调换,各“代官”办事机构中的官吏也进行了更新。这是沿着德川纲吉的改革又前进了一步。

  另外,对主要负责民政关系的勘定奉行办事机构中的官吏与代官等,江户幕府则按其职位决定俸禄多少,称为“足高制”。不问家族关系擢拔人才,并实行按职位所应得规定家禄的制度。如勘定奉行按规定须由家禄3000石者担任, 1000石的旗本担任勘定奉行时,可得差额补贴2000石。

  恢复鹰狩

  江户时代中期以来,从江户到各藩,武备松懈,机构臃肿膨胀,官绅勾结。针对这种状况,德川吉宗恢复了德川纲吉时代禁止的鹰狩(这当中当然有其个人喜好),并加强了幕府军队训练的强度,在关东平原和富士山区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军事演习和以军事训练为目的的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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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安箱

  享保三年(1718年)正月,在上野参诣的德川吉宗于归途中接到町人的直接上诉。目付(监视家臣行动的官职)当即把他捆了起来,但是德川吉宗责备了目付,并受理了他的上诉。

  德川吉宗对直接上诉的态度就是如此宽容大度,但是他不仅认为接受直接上诉是一种美德,更应该形成一种制度。于是在评定所设置“目安箱”听取百姓的心声。有不平者以书信形式,写上住所 氏名,提出诉讼。“目安箱”被坚固的封存,只有将军有资格打开。据说一开始旗本、御家人也可以投书上诉,后来“目安箱”竟后来演变成他们争权夺利、互相攻讦排斥的场所。德川吉宗一怒之下,取消了他们的直诉资格。由于目安箱而产生的政策,有“小石川养生所”的设立、“江户町火消”的创设等等。

  经济

  商业统制

  德川幕藩体制,其基础正是建立在农业的封建制度之上。农民每日流血流汗,勤苦艰辛地在田地工作,并向领主(大名、幕府等)交纳税;领主只要体恤农民,就能维系这系统的稳定运转,进而维护社会的泰平。对于力求该系统的持续性的领主来说,那些现实中参与剩余产品的市场流通并从中获利的商人,实在值得警惕。原因在于,不定向的货币经济的发展使农民卷进其中而大量破产,间或有少数农民因之获得巨额利润而疏忽辛勤劳动的必要。并且,作为统治阶级的武士也似乎对权力和财富两极分化感到无法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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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领主的政策必然从重视农业压抑商业的“贵谷贱金”向“贵谷贱商”方向转化。德川吉宗政策虽然同样是以“贵谷贱金”为基调,不过也表现出与以前的幕政不同的姿态。即只供给已加入官方认可的同业者团体“仲间”的商人22种被限定的商品。江户幕府打算通过政府许可的办法,把商业流通活动置于幕府的统辖之下。

  农民对策

  为了抵制本百姓破产事件的大量发生,宽永二十年(1643年),江户幕府颁发了“田畑永代买卖禁令(禁止令)”。而实际上,田畑(土地)仍然以“质流”的形式秘密交易流通。农民因为贫困,不得不将土地典当给豪农富商,但是过期无力赎回(即所谓“质流”),于是土地归对方所有。这是一种变相的土地买卖。土地集中于少数豪农之手,以“本百姓维持”为基调的幕藩体制受到了很大的动摇。

  为了对应这样的情况,享保六年(1721年),德川吉宗颁发了“田畑质流禁止令”,禁止今后一切土地的质流;同时,已经被典当抵押的土地,以无利息,毎年偿还原本15%的形式还清。但事实上,因为典当而失去土地的贫穷农民只会变的越发贫苦,这样,对这些农民来说每年交纳反济款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该法令并不能根本上解决土地问题。在越后頚城郡出羽村山郡,获知“质流禁止令”发布的农民开展了要求质地返还的强诉和暴动。由于这个缘故,在命令发布仅仅两年后,幕府不得不再次承认质流。 并且,在德川吉宗离开将军职位的前一年即1744年(宽保四年),“田畑永代卖买禁”得以缓和,处罚条例也被减轻放宽了。

  相对济令

  伴随着全国的大规模经济活动商品流通的发展,私人间的金钱纠纷案件也与日俱增。江户幕府于宽文元年(1661年)发布了第一个“相对济令”。这条法令摒弃了金钱纠纷案件投诉公堂的权利,而是转为在当事者间谋求解决。这个律令虽不否认债权,但也陷町人于政治无权地位。这为武士赖债开辟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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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保四年(1719年),江户幕府发布了第二个“相对济令”。里面提到“旗本、御家人理当救济,今命札差(金融业者)放弃贷金”。不过,这么做的理由除了关联金钱的诉讼公事激增以外,还有裁判的迟滞拖延,解决不及时等原因。江户町奉行所前一年即享保三年(1718年)受理的诉讼约有36000件,其中9成以上就是关于金公事的。

  粮食制度

  德川吉宗采取非常措施,命令大名献米,每一万石献米百石,称为“上米制”;作为补偿,缩短大名住在江户的时间,由一年改为半年。根据这项法令,享保七年(1722年)起到享保十五年(1730年),江户幕府每年增加收入18万7000石。(1730年贡米制度停止,参勤交代制度恢复)另外,与参勤交代时间减半同时,划定承担江户火灾灭火的义务的“诸侯消火”令被废止了,取而代之的是“町消火”(消防机构)。德川吉宗在命令中甚至说,他是“不顾羞耻”地下这个命令的。因为从来都是幕府赏赐大名,现在反过来幕府要求助于大名了;而且以缩短参觐交代的在府时间作为代价,而参觐交代是维护幕藩体制的重要手段,幕府从来都是严格实行的,现在也不得不进行修改,可见财政问题之严重。“上米制”延续了10年,到享保十五年(1730年)取消,参觐在府时间仍恢复一年,说明经过十年后幕府的财政已经好转。

  历来粮食征收实行“检见法”,有特定官员评估当年收成丰欠情况来指定税率的高下。但这就出现这些官员随意增加地方的税率这样不公平的事。比如,特派官员来村庄评审时受到较好接待的话,年贡负担就会得到减轻,这在当时几成惯例。所以决定指定统一固定的税率,杜绝上述腐败事件发生,这也保证了幕府稳定的年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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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田开发

  享保七年(1722年),江户幕府树立起布告牌,呼吁富商与幕府合作,开发新田。虽说新田开发已逼近极限,但本次通过对下总的饭沼新田,越后的紫云潟新田,武藏野新田等的开发,仍然使幕领(天领)的领知高从400万石增加到450万石。

  铸造新币

  享保二十一年(1736年)德川吉宗下令铸造“元文小判”,把金的含有率下降,意图是以增加社会上的货币量来促进通货,抬高米价。这个政策很有效,市场也逐渐变的景气起来,“元文小判”此后流通80年。自古以来,就有政府将货币金含有率降低,以期获取货币价值和实际价值间的差额作为自己的收益的行为。“元文小判”的铸造与之前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文化

  引进兰学

  在当时幕府实行严格的锁国体制之下,日本只保留长崎一口与外界联系,这无疑缩小了日本吸收西方文化的渠道。直到享保五年(1720年)德川吉宗颁布“洋书解禁令”,兰学勃兴一时,这种局面才有根本的改观。在那时,日本进口由中国(清)翻译的欧洲的科技文化书籍(汉译洋书)是被严厉禁止的,仅有部分与基督教无关的书籍,因禁令放缓,被限定准许进口。元文五年(1740年),德川吉宗指令幕臣青木昆阳、野吕元丈学习荷兰语,以便更加深人学习西方文化。青木昆阳编写了《和兰话译》、《和兰文译》、《和兰货币考》、《和兰文字略考》等著作,野吕元丈也著写了《阿兰陀本草和解》、《阿兰陀禽兽虫鱼图和解》等,此外他还命建部贤弘于享保四年(1719年)至享保八年(1723年)绘制了《日本总绘图》,对正保、元禄时期的地图进行了大规模的修正。这些都大大促进了当时日本实学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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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德川吉宗在位时期,荷兰商馆长来到江户拜见幕府将军,德川吉宗打破以前的惯例没有在自己与荷兰人之间悬挂竹帘。据说同时,他还对欧洲的医学、天文、地理、船舶、钟表、动物等都表现了强烈的兴趣。

  扶持朱学

  德川吉宗继任将军后,采取振兴文教,奖励朱子学,宣扬封建伦理道德的政策。德川吉宗时再开圣堂(孔庙)讲解朱子学,并翻译出版《六谕衍义》,作为民间的教养读本,以劝善惩恶。

  社会

  社会风气

  德川吉宗上台后废除赏赐虚礼,压缩行政开支。享保改革时限制修建寺院,简化佛事,历代将军陵庙也减少费用,并不再新建将军陵庙;发布节俭令,不仅对大名、旗本、武士,而且涉及一般市民、农民,从衣食住行各方面都加以限制;发布“初物”禁止令,规定36种奢侈品、高价品或新商品不许制造;匡正不良风气,严禁情死,情死而未死者罚为罪人;禁止私娼、艺妓、混浴;禁止赌博、破戒僧;禁止色情书刊和色情戏剧。改革同时规定了可进入武士家内查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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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济武士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町人的财富日益增长,而武士阶级则越来越贫困。武士不得不向町人借债,由此经常发生债务纠纷,而这有损于领主的体面。因此,救济武士,打击町人,成为德川幕府中后期的重大经济问题之一。德川吉宗发布新令,停止“金银出入之公事”,规定凡是有关金银债务的诉讼,幕府一律不过问,而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这虽不否定债权,但町人在政治上处于无权地位,当事人协商显然不利于町人。这个法令为武士赖债开辟了方便之门。享保九年(1724年),幕府批准扎差(金融业者)建立株仲间,统一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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