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的哲学思想-嵇康、阮籍的哲学思想
2020-05-18 20:52:56 历史 猎历史 °c 繁体
A + A -嵇康的简历
嵇康(223至262年),字叔夜,谯国铚县(今安徽宿县西)人。父昭,曾为魏督军粮治书侍御史。康早孤,靠母、兄抚育*。康少有俊才,豪迈不群,任性而行。不修名誉,博览群书,尤好老、庄。景初三年(239年),魏少帝曹芳即位时,康年十七,后娶曹操子沛王林的孙女为妻,曾作过中散大夫。嘉平元年(249年)正月,司马懿发动政变,杀曹爽及其党何晏等,独揽政柄,从此嵇康隐居不仕,他与阮籍等寓居河内郡山阳县(今河南修武)。史称:
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玡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休七贤”。
竹林七贤结伴游处的时间大概在正始未年至嘉平未年的五、六年内。七人中,嵇康和阮籍是著名的文学家,在哲学史上也有一定地位。二人一生的言行和遭遇也多类似。至于其他五人,或者在司马氏手下作了大官,或者在学术、人品上表现平庸。我们在此只谈谈嵇康和阮籍的*处境和哲学思想。
嵇康只活了四十岁,便被司马昭杀害。他短促的一生,可以司马懿发动政变为分界线而分为两段。前一段即嵇康二十七岁以前,“康以魏长乐亭主婿,迁郎中,拜中散大夫”。这时,大致过的是读书弹琴、饮酒咏诗,“自足于怀”的无忧虑生活。后一段则过着如同孤臣孽子般的生涯。所以我们说:司马懿杀曹爽政变不仅使魏政权落于司马氏之手,也使嵇康一生发生重要转折。司马氏要篡位,主要依靠军事实力和儒家豪门的支持。但篡位的勾当毕竟名不正、言不顺。因此,司马氏除广泛笼络有名名望的士大夫以外,还为自己图谋篡代制造理论根据。于是汉朝统治者先已行之有效的儒家伦理名教便应时而出。司马氏首先标榜一个孝字,用以诱导士人慎言保身,勿为祸先:另外又宣扬尧舜禅代、汤武革命,给士人指明-方向,让他们为新王朝的建立出力效劳。
在司马氏的威逼利诱下,不仅儒门世族纷纷投靠,就是鼎鼎大名的“竹林七贤”也起了分化,山涛、向秀、刘伶、阮咸、王戎相继作了或大或小的官。阮籍则采取既应诏作官又不好好干,既讽刺又间或为之效劳的左右摇摆的对策。只有嵇康依然横眉冷眼,坚持“守志无二”的一贯立场。他说:
有弘达先生者,恢廓其度,寂寥疏阔,方而不制,廉而不割,超世独步,怀玉被褐,交不荀合……见素抱朴,内不愧心,外不负俗……
以上对弘达先生的描述,无疑是嵇康的自我表白。他“义不负心”、“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的性格,毕竟不能见容于当世,而死在司马氏及其依附者的屠刀之下了。
嵇康的著作流传下来的有鲁迅辑校的《嵇康集》、戴明扬的《嵇康集校注》。鲁迅对嵇康的著作用力甚勤,对嵇康的人品评价甚高。戴明扬的《校注》,在校正文字、收集旧闻方面,多有创获,是研究嵇康的较为完备的著作。
(2)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
名教与自然的关系,是魏晋思想界经常研讨的问题之一,也是嵇康-思想的核心。前已言及,何晏、王弼援道入儒,把道家的“自然”与儒家的“名教”相结合,认为名教出于自然。由于何晏、王弼代表了当权派的利益,所以他们主张君主无为,大臣掌权。曹爽、何晏等被杀以后,嵇康所面临的-环境已经不同于往日,这时的情况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身为曹氏之婿的嵇康,因年少官微,没有像魏亲戚大臣何晏、夏侯玄那样相继被杀。但刚直任性的嵇康毕竟不曾向司马氏投降,他对司马氏所宣扬的禅让和礼教等名堂一概嗤之以鼻,给以相应的揭露和抗争。
儒家名教和忠、孝、节、义等封建道德,自两汉以来即是统治者束缚下民、维护封建统治的得力工具,司马氏以臣下而觊觎君位,自然无法利用忠节作为欺骗口号。因此,司马氏倡导的名教特别突出一个“孝”字。他们每逢废君弑主,都把不孝的大帽子扣到被害者头上。嵇康对此深恶痛绝,他强调了“名教”和“自然”的对立,主张取缔假礼法,“越名教而任自然”。他说:“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他认为六经与礼法都是统治者用以束缚人性的工具,只有恢复人的本性,才能符合自然的规律,社会上所以存在虚诈和争夺,是在上者假造所谓仁义道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