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五年(1642年,皇太极开出的明清议和条件
2020-12-11 09:36:31 历史 历史网 °c 繁体
A + A -崇祯十五年(1642年),也即大明亡国的前两年,皇太极开出的明清议和条件是:1.继续奉明朝为正朔;2.明朝要承认大清国,大清可为明朝属国;3.明朝每年要给大清黄金一万两、白银一百万两的“补贴”;4.大清每年“上贡”貂皮千张、人参千斤。
对比1126年满清祖先女真向北宋开出的撤兵议和条件:北宋必须向金国交纳黄金五百万两、白银五千万两、牛马骡驴一万匹、丝绢绸缎各一万匹,且要割地中山、河间、太原三地,并且要以皇室亲王、宰相各一作为人质,满清的胃口并不算太大。
崇祯答应了皇太极的条件,也派人接洽操办了,只是后来消息提前走漏,感觉脸上挂不住的崇祯又变卦了,喊停了这桩交易。
而对李自成提出的朝廷给予闯军一百万两白银的军饷,就掉转头帮朝廷打满清八旗的要求,“有骨气”的崇祯却拒绝了,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对女真人开出的天价,宋徽宗也答应了,可他连续搜罗了两轮,只分别得到黄金三十万两、白银八百万两和黄金二十万两、白银四百万两,距离女真人的狮子口要价还差太远。
虽然女真人也自动退兵了,可他们很快就又再次兵临开封城下,北宋灭亡了。
不过话说回来,一旦在北方游牧民族的铁骑围逼下签订“城下之盟”,不管是明朝还是北宋,主动权都完全丧失了,寄希望于对方能从此手下留情以图自保,实在是完全不靠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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