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王约翰横征暴敛,穷兵黩武,引发了治下贵族和平民的强烈反抗
2020-12-23 09:40:58 历史 历史网 °c 繁体
A + A -[英大宪章] 距今800年前,英王约翰横征暴敛,穷兵黩武,引发了治下贵族和平民的强烈反抗。
公元1215年5月,反抗之贵族在伦敦市民的支持下,几乎兵不血刃地占领伦敦。
贵族们并不想改朝换代,更不想自己称王,他们此次目的,是要建一个笼子,将国王不受约束的权力关起来。
6月10日,贵族们将约翰王挟持到泰晤士河旁,在一片任何一方都不可能设下埋伏的开阔的草地上架起谈判桌,以表示决不会加害国王的诚意。
双方落座后,贵族们首先申明两点: 第一,我们继续忠诚于国王;第二,“国王只是贵族同等中的第一个”,我们彼此等级相同,只是座次不同而已,因此我们的权力也是等同的,国王不能拥有比贵族更多的权力。
这两点申明为谈判定下了基调,并且向约翰王明确表达了此次谈判的目的:我们要建一个笼子,这个笼子不是用来关押你的,而是要关押你的权力!人类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部为了攫取权力而相互争斗的历史。
权力可以使人尊贵、富有、高高在上,可以使人癫狂、膨胀、为所欲为。
因此,一个人最难做到的事情,就是对权力的放弃。
约翰王也不例外,他当然不愿放弃已经拥有的任何一点儿权力。
然而,面对声称与他平起平坐的咄咄逼人的贵族们,他必须做出妥协。
6月15日,约翰王被迫在贵族们拟定的“男爵法案”——即后来被定名为《大宪章》的协议上盖上自己的印章。
这是一次伟大的妥协。
800年前在那片不起眼的草地上签署这份协议的人们决不会意识到,这份协议会被后人誉为“最伟大的自由协议”,将对人类历史进程产生超乎想像的影响。
《大宪章》共分63项条款,其中最重要的是以下两条:第39条:任何自由民,如果未经合法审判,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
取消国王干涉法庭司法审判的权力。
第61条:贵族推选出25位代表监督《大宪章》的实施,他们具有否决国王命令的权力。
如果这些代表中超过4人发现国王违约,就可以向国王指出并要求其在40天内改正,如果国王没有改正,这些代表就有权联合全国百姓,以一切方法甚至可以动用武力向国王进行施压和抑制,包括夺取王室的城堡、土地和财产。
——这一条后来被解释为:当政府和国王违背诺言和正义时,贵族具有拿起武器进行合法反抗的权力,而全体英国人都应该站在反抗者一边。
《大宪章》至少实现了三个史无前例的突破:第一次从原则上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第一次对绝对王权给予否定,将王权置于契约和法律的监督之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国民的合法反抗权。
这无疑是人类社会驯服权力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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