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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莅的故事

2021-05-20 00:22:53 历史 玄坤文史 °c 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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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唐书》中记载过一个故事,长庆年间,张莅欠了康宪钱粮,康宪就来找张莅要钱,两人就发生了争执,眼看着康宪就要被张莅给打死了,康宪十四岁的儿子康买得捡起一根木锸捅了张莅的头部,三天后张莅不治身亡。

如果按照大唐律法,为了保护父母殴打他人,通常会从轻处罚,但问题是张莅被打死了,这就变成了重罪,会被判死刑的,但是不少官员认为,康买得解救父亲的行为是出于孝心,而非暴力,康买德是救父心切而误杀张莅,应该适当减刑,最后唐穆宗赦免了康买得的死刑。

这其实涉及到我们常说的正当防卫,这不是现代法律中才有的概念,早在《周礼》中就有了记述:“盗贼如果威胁到家人,这种情况下杀了盗贼也属于无罪的。

”在汉代规定,如果有人随意闯入别人家中,欲行不轨之事,这种情况下,杀死私闯民宅的人也是无罪的。

宋朝大观年间,有一户人家,丈夫已经亡故十年,妻子从未改嫁,丈夫的兄弟垂涎嫂嫂的姿色,欲图谋不轨,嫂嫂逃脱不了时,将丈夫的兄弟打伤,最后伤重身亡,这件事情被层层上报,最后朝廷认为嫂嫂无罪,还赏赐了她五十匹绢,以作嘉奖。

在宋朝像康买得为了救父,不小心误杀了殴打父母之人,一般会请皇帝亲自量刑,皇帝通常也会减轻处罚,免了他们被流放的罪行。

古代的法律体系中,人伦常理常常会左右官府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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