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宗室杀人案的不同处理
2020-09-01 09:07:22 历史故事 历史网 °c 繁体
A + A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个历来只是说说而已,当不得真。哪怕是家庭之中,儿子和女婿地位也是不一样的,这一点在明代宗室之中体现得也很明显。
明武宗正德十二年六月,发生了两起宗室命案,但最终判决却是大相径庭。
案件一:
主犯:徐琦;被害人:辅国将军朱奇况、奉国将军朱表樜。
徐琦是晋藩庆成王府阴馆郡君的长子,还有一个弟弟叫徐林。徐林英年早逝,留下一个美貌的妻子,被阴馆郡君的堂弟镇国将军朱奇泾看中。朱奇泾委托阴馆郡君的亲弟弟辅国将军朱奇况去和徐琦说媒,要娶徐林的遗孀为妾。
从上文的信息我们可以提炼出几个人物关系重点:
1) 朱奇泾是第三代庆成王朱钟镒的儿子,而阴馆郡君和朱奇况是朱钟镒的侄女和侄子。
2) 徐琦和徐林都是阴馆郡君的儿子,意味着朱奇况是二人的亲舅舅。
徐琦对于朱奇泾的无理要求非常愤慨,拒不接受。朱奇况当时带着儿子朱表樜一起,不免拿出舅舅的派头来强迫外甥同意。一来二去之后双方爆发激烈言语冲突,到最后徐琦竟然拔刀将舅舅和表兄弟捅死。
最终徐琦被判“斩监候”,也就是并非立即处死,而是等到再进行复审,并由皇帝亲自裁决,也就意味着徐琦还有活命的可能性。至于始作俑者朱奇泾,先前已经因为别的事情革去禄米,武宗只能让其父庆成王朱钟镒对其严加管束。
案件二:
主犯:周藩镇国将军朱安氵贝;从犯:镇国将军朱安氵旛、奉国将军朱安汝。
被害人:仪宾阎鎕。
朱安氵贝、朱安氵旛、朱安汝三人私自出城,在城外的尼姑庵喝花酒。没想到碰上周藩仪宾阎鎕,在争风吃醋之时双方发生冲突。三人带领手下群殴阎鎕,最终将其打死。
史料中没有透露三位宗室来自于哪一房,从三人同为“安”字辈,爵位却是镇国将军和奉国将军来看,三人即使是同一个郡王的后代,那也只是同一个曾祖父的关系。
至于阎鎕,因为亲王的女儿郡主,到郡王的玄孙女乡君,其夫皆称仪宾,所以我们也很难判断他到底是哪一层面的仪宾。
最终主犯朱安氵贝革去八成的禄米,从犯朱安氵旛和朱安汝两人革去一半的禄米,参与作案的六名下人发边卫充军。对于这三名宗室,仍然要求周王严加管束。
看到了吗,打死宗室那是要杀头的,虽然是缓期执行并有可能从宽。宗室杀人,哪怕死者是老朱家的女婿,最重的惩罚只是罚掉八成的禄米。镇国将军的岁禄是一千石,受罚之后就是两百石,和最低级的奉国中尉相当,基本生活还是可以保障的。
人和人就是不一样,服不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