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边境故意养努尔哈赤?是为了钱吗?
2020-08-22 12:15:27 历史 互联网 °c 繁体
A + A -谈论历史最忌讳站在上帝视角来指责当时的决策。
明朝在东北采取“因其部族”,授其“酋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职,给与印信,俾仍旧俗,各统其属”。
所授官职世袭,无年俸,卫所随其部落迁徙而迁徙,治所无常,无衙属。政治上必须听命朝廷,服从征调,以时朝贡。
东北地区的女真政策一向是羁縻政策,分而治之,利用进贡,查看态度;利用封爵、赏赐、收买人心,目的是保证边地稳定。
当时蒙古、女真各部陆续从原居地南迁,明廷不断地向东北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修边墙,筑城堡、墩台,派驻重兵防守。
万历初年,明廷为防御建州女真的犯边,派辽东总兵李成梁在辽东边墙的南端向东修筑宽甸六堡,令军士且耕且守。
但这些耗费巨资,弄根本起不到防御日益强大的蒙古和女真的作用。万历三十三年( 1605) ,明廷不得不放弃宽甸六堡。
三年后,明辽东官员与努尔哈赤宰白马祭天,设盟誓,定边界,约定双方各守边境,不得越境。
明在东北地区一直力图保持女真各部“自相所属”的分散、平衡状态,以便“分而治之”。
万历十一年(1583) ,努尔哈赤得知祖、父为明军误杀后,并未怪罪明朝,只追究尼堪外兰的罪责。而明朝自知理亏,给其授予都督官职。
三年后,努尔哈赤攻尼堪外兰所居鄂勒珲城,尼堪外兰逃入明辖境,明边将并未助这位欲立为“满洲国主”的尼堪外兰,倒是任由努尔哈赤率军入境捕杀。
不仅如此,明因误杀其父、祖,自此“岁输银八百两、蟒缎十五匹,通和好焉”。
万历十七年(1589) ,女真首领克五十率部抢掠柴河堡,为明军追杀,逃入建州。努尔哈赤遂斩杀克五十,向明送还其所掠人畜。
万历二十三年(1595) ,明廷仿照优礼王台之例,以努尔哈赤“保塞功,升龙虎将军”。
在努尔哈赤起兵抗明之前,他不仅是大明王朝在辽东的卫所—建州卫的属官,而且依据明王朝的规定多次前来北京朝贡。
努尔哈赤尽管在实力上有了较大发展,但是在对待大明王朝的态度上还是基本保持“忠顺”。
驻守并监视努尔哈赤的辽东巡抚张涛曾派人亲临努尔哈赤驻地视察,努尔哈赤为打消明朝廷对他的疑虑,提出可以将自己的儿子作为人质,押送明廷,以表忠心,并当即派遣他十七岁的第七子巴卜海随从明廷官员作为质子入抚顺关。
直至建“金国”、称“英明汗”前,明朝都没有觉察到他的异念,反而认为其保塞有功,不断加官晋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