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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种说法到底有没有道理呢?

2021-05-20 00:19:45 历史 玄坤文史 °c 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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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当官有一句话“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种说法到底有没有道理呢?在同治年间,有一个叫做杜凤治的举人到广宁补缺当知县,亲友们都来祝贺他,不少人认为他以后肯定可以大把大把的捞钱了,杜凤治在广宁还没有干多久,就被调到了四会,不久又被调任至南海县。

在南海县任上,每年南海县大约有15万两银子税收,这里面有9万要上交,6万是地方财政支配,南海县每个月财政支出大概在两千两银子,还有其他各项支出大概每年约6万两银子,这样一来南海县每年竟然还有1万两银子的财政赤字,按照清朝的制度,亏空是要地方的行政长官来补。

这杜凤治不过是个知县,就算加上养廉银也绝对还不上,但是杜凤治并不用为此担心,因为南海县还有很多当铺,酒楼,妓院啥的,这些行当每年都要给官府交一笔“规费”,这笔钱每年大概有7万两银子,1万两用来补亏空,又还有6万两余钱,那么这些钱应该算是杜凤治的外快了吧?他还是得不到钱,因为其中不少钱要拿去打点上司,以及花在地方的公共支出上,杜凤治的上司要修巡抚衙门,杜凤治出了八百两银子,要买家具,他出了三千两银子,巡抚的儿子娶妻又花了五百两银子,上司请客吃饭,他随份子两百两银子,如果这样看来,杜凤治这官不是越当越赔钱了吗?其实不然,杜凤治手下也有不少部下,他每次搞活动,自己的部下也会随一份礼,地方的商人们也会来随礼,有时候一场活动竟然可以收到两百多份礼金,而地方还会变着法找一些名目收税,这也是杜凤治一笔主要的收入,这样一来“规费”,礼金加税收,还有一些灰色收入,每年他的收入还是非常可观的。

当杜凤治在南山县干了五年后,置了地,买了房,娶了妾,给儿子也买了官,还有几万银子的结余,可见“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并非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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