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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军事实力有多强大?

2022-05-25 23:54:26 历史 兰台 °c 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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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之后,秦军其实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支彻底贯彻“好男不当兵”政策的军队。

这绝对不是胡说,而是有充分历史依据的。

首先来说,秦国是没有所谓“职业军人”的,秦国所有的军队都是征伐的义务兵,根据《云梦秦简》、《里耶秦简》、《岳麓秦简》秦国的义务兵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更戍以及屯戍。

秦国的更戍是带有强制义务的性质,年限却不限于之前史书上普遍提及的一年,简牍中也有2年以上的;更重要的是更戍服役,其口粮需从公中“出贷”,换言之,秦人服役期间口粮都需要家里承担偿还。

屯戍则是正常的屯卒,口粮由国家供应,也就是“出廪”,并能够在戍所授官田耕种。

秦国的更戍更像是后世汉唐帝国的野战军,当秦国与东方六国进行战争时,秦国就会大规模征招更卒参战;而屯戍则类似边防军。

但是,不管是更戍还是屯戍,秦国都存在大量“惩罚性士兵”,比如我们在秦简里经常可以看到“赀戍”、“赀甲”字样。

所谓“赀戍”、“赀甲”,指的就是秦国特有的赀刑,指的是秦国老百姓触犯了法律后被罚款或者罚服徭役。

罚当兵就是“赀戍”,而罚款就是“赀甲”,但是如果“赀甲”没钱的话,当事人还是可以用当兵的方式替代“赀甲”

《秦律杂抄》里就提到:“军人买禀,禀及所过县,赀戍二岁。同车食、屯长、仆射弗告,戍一岁。”

所谓“买禀”就是非法倒卖军粮,秦律规定倒卖军粮的军人会被处以延长服役两年的处罚;而这名军人的同僚和上级没有发现他的不法行为,也会被处罚延长服役一年。

不仅仅更卒有被处以延长服役的,屯戍系统就有更多惩罚性戍边,比如《汉书•陈涉传》引应劭注释说:

秦时以適发之,名適戍。先发吏有过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发,又后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戍者曹辈尽,复入闾,取其左发之,未及取右而秦亡。

这就是说秦国大规模征发犯了错的官吏、上门女婿、商人等等这些社会地位低于良人的人去边远地区守卫边疆。

更为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商鞅为秦国制定的二十等爵制度里,平民百姓可以获得的最高爵位是第四等爵“不更”。

而“不更”爵位的原意就是可以不再服义务兵役。

换言之,不管是“为国参军”作战还是“为国守边”,哪怕在商鞅这样的秦国政治家眼中也不是什么“光荣”,更不是“荣耀”,而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和惩罚,所以商鞅才会在秦律中把“罚戍”作为对编户民比较普遍的惩罚;同时又把不用服兵役当做是对立功受奖人员的奖赏。

而根据学者统计,以秦国一百多年的斩首数来说,参战的秦国军人,每个士兵平分不到一颗头颅,而想要永远免除兵役,最少需要秦军士兵砍四个敌人的人头;可以说99%的秦国士兵一辈子都没办法获得“免除兵役”的不更爵位,所谓秦国军功爵制改变命运,完全是一根吊在秦人眼前的胡萝卜,很诱人,但是吃不着。

更为讽刺的是,一个秦国老百姓,他越是能打,他越是能在战场上砍敌人的脑袋,他反而越快脱离战争,因为秦国政府对这样勇猛作战的勇士的奖赏就是让他远离战场。

从这个角度讲,“好男不当兵”的俗语反映的并不是什么明清时期的民俗,“好男不当兵”从秦朝开始就是国家政策,秦朝政府用“不当兵”方式奖励那些在战场上勇猛作战的“好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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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秦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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