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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掣签是什么制度?金瓶掣签是谁设立的?怎么读?怎么念

2023-07-04 11:28:30 历史 历史网 °c 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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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掣签

拼音:

[jīn píng chè qiān]

金瓶掣签制度来源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是清朝乾隆皇帝为了整饬格鲁派活佛转世中存在的弊端而制定的一项宗教改革措施。

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经长期的历史演变,至清朝中叶时,逐渐形成了从占卜、观湖、 秘密寻访 、辨认遗物,直至由“拉穆吹忠作法降神” 指明真身的一系列确认方法,“ 金瓶掣签” 则是对以上程序的权威确认。

清朝时期,藏传佛教有四大活佛。他们是主管前藏的达赖活佛、主管后藏的班禅活佛、主管喀尔喀蒙古的哲不尊丹巴活佛和主管漠南蒙古的章嘉活佛。当然,藏传佛教中还有其他一些活佛,但从影响力上来说,上述四大活佛信众极多,影响力非常巨大。

藏传佛教认为万物皆有灵。人的肉体和灵魂的关系好像水和容器的关系一样,灵魂是不灭的,它可以暂时离开肉体,也可以寄身于其他肉体或者事物之中。佛教中的佛有法身、报身和应身三身,而活佛就是佛在人间的“应身”,也就是化身。藏传佛教的这种理论为很多信众接受,并在蒙藏地区得到了广泛传播。

蒙古的藏传佛教

在蒙藏地区,藏传佛教历史悠久,在传播过程中,产生了红教、黄教、黑帽等多个教派。这些教派为了自身的发展,经过长期的斗争,终于确定了在蒙藏地区选择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这种制度必须要有别于传统的世袭国王制度,需要满足宗教的神圣,又要满足各个政治派别自身的利益。于是融合了藏族原始苯教灵魂观和佛教化身理论的活佛转世制度在蒙藏地区应运而生。

元朝宪宗在位时,佛教正式传入蒙古。据《多桑蒙古史》卷二记载,元宪宗蒙哥即位后,命忽必烈领治漠南汉地民户,以僧海云掌释教事。蒙哥死后,忽必烈自立为汗,尊萨迦派八思巴为国师,仿汉制,建太庙于燕京。至元二十二年,又勘定汉藏两种藏经,撰成《至元法宝勘同总录》。此后蒙古历代皇帝皆崇信西藏佛教。

清朝入关后,统治者认识到藏传佛教在蒙古人中的重要性。康熙三十年,为了联合蒙古各部,孤立葛尔丹势力,康熙举行了盛大的“库伦会盟”,大会蒙古各部领袖和大活佛,封哲布丹尊巴呼图克图为大喇嘛,掌管喀尔喀蒙古所有宗教事务,封章嘉活佛为“灌顶普善广慈大国师”,正式确立了蒙古各部中,哲不尊丹巴活佛和章嘉活佛两大活佛体系。两大活佛一管漠南一管漠北,分而治之,互相牵制,形成漠南和漠北蒙古势力的一种平衡。而这对清朝统治的稳固是大有帮助的。

清朝前活佛转世的认定

清朝在蒙古设立漠南和漠北两大活佛转世系统,实行分而治之的方针,对藏传佛教的管理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也形成了一个互相牵制和互相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达到了实现漠南和漠北势力的平衡。但是活佛转世灵童的指定上还存在一定的弊端。

乾隆

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在清朝中叶时,是由“拉穆吹忠”也就是神巫在活佛逝世后,进行占卜、观湖、秘密寻访、辨认遗物等一系列操作,最后由“拉穆吹忠作法降神” 指明转世活佛真身的方法进行确认。但是这一系列环节流弊不断 ,乾隆甚至称其“徇私妄指”,多次给予严厉批判。

“拉穆吹忠”也是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凡人,他必然会面对情欲的诱惑、社会势力的勾引,难免为恶魔所中,会做出背离公正、站污“指明” 神圣事业的事来。由于“活佛附体转世灵童” 缺乏客观认定标准 ,所以这种认定是否准确,只有天知地知和拉穆吹忠本人才知 。 如果拉穆吹忠别有用心,完全可以变神指为人指,变公指为私指,从而导 致流弊的产生。

当清高宗乾隆皇帝平定了廓尔喀人侵西藏后,他过深思熟虑,于乾隆五十七年提出“金瓶制签”制度,用来确定达赖、班禅等活佛的化身“呼毕勒罕”。 具体做法是: 令拉 穆吹忠等四人作法降神,指出实在根基之呼毕勒罕若干人 , 将其名姓、出生年月日各书 一签 , 贮于金奔巴瓶内,令达赖喇嘛等会同驻藏大臣当众拈定 , 作为呼毕勒罕。乾隆明确告戒拉穆吹忠,不得妄指,不得私相传递信息。为此乾隆特地制作了一个金奔巴瓶 , 设于大昭寺内,以供西藏将来为达赖、班禅及其他大活佛掣签 , 以示公允。同时蒙古的活佛转世 , 也按这种制度执行。

为什么要在蒙古实行“金瓶制签”

藏传佛教是在十三世纪传入蒙古各部的,后来逐渐发展成蒙古的主要宗教。在清朝时,藏传佛教在蒙古各部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影响很大,甚至可以影响决定蒙古人民的生活方式。对于这样一种影响力巨大的宗教势力,清朝统治者不可能不高度重视。如果能对蒙古的藏传佛教进行有效的控制,则可以控制蒙古部族的精神,稳定蒙古人心,稳定清朝的统治基础。

在康熙平定葛尔丹和对抗北方的沙俄入侵时,蒙古人民在藏传佛教大两活佛的号召下,积极协助清朝政府稳定边疆,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这过程中,清政府也看到了蒙古两大活佛在蒙古高原的精神领袖作用,因此在蒙古推行金瓶掣签制度,直接将蒙古的宗教领袖任免权紧紧的抓在自己手中,可以更好的对蒙古部族进行统治。

清朝和蒙古的渊源很深,早在后金时代就用联姻、封爵等多种办法来笼络蒙古贵族,依照满州的管理办法,在蒙古人中设置蒙古八旗,而蒙古人对清朝的发展壮大乃至取得全国的统治也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蒙古地区的稳定,对清朝的统治至关重要。清朝掌握蒙古的宗教领袖任免权,可以避免蒙古人为了宗教领导权而相互争斗,从而引发各种矛盾。所以在蒙古地区实行金瓶掣签制度,既是藏传佛教发展的需要,也是清朝在蒙藏地区更好行使主权的具体表现和维护稳定的根本需要。 “金瓶制签”的具体做法

蒙古地区的金瓶掣签制度和西藏基本相似。蒙古大活佛坐化后,由活佛的掌印大喇嘛向清朝的理藩院进行报告,并着手寻访转世灵童的准备工作。在新的大活佛产生前,清朝会从皇室成员中挑选一名特别事务大臣,协助蒙古地方政府负责人处理政教事务。

这名特别事务大臣到任后,会会同多位蒙古高僧进行诵经祷祝仪式,并观察天象,从而得到一个神谕,批示出转世灵童所在的方位。然后再通过对所指示方位的某一自然景观或者建筑进行进一步的观察,得出转世灵童所在地的具体信息。根据这个信息,寻访出三名或者三名以上灵童候选人进行掣签仪式。如果人数不足三人,则不能掣签,直到寻访出三名候选灵童为止。

掣签时仪式由清政府的理藩院尚书监督,另一位大活佛在场主持。比如哲不尊丹巴活佛的转世灵童掣签,由章嘉活佛主持;章嘉活佛的转世灵童掣签,由哲不尊丹巴活佛主持。蒙古地区有影响力的大喇嘛和其他有关活佛也必须到场参加。之后将寻访出的灵童生辰等信息分别用蒙、汉、藏等文字写在特制的象牙签片上,用黄纸包好放入金瓶盖好,再经过几昼夜的宗教祷告仪式后,主持大活佛当众抽出一个象牙签片,确定真正的转世灵童身份。整个过程都是公开的,既体现了宗教的权威性,又保证了抽签的公正性。

抽出的转世灵童必须上报清政府批准方可最终确认。一般的活佛由理藩院审批,而哲不尊丹巴活佛和章嘉活佛的转世灵童则由皇帝本人亲自审批。一旦获得皇帝认可,便由皇帝赐予哈达和宝石念珠,表示尊崇。接着皇帝会派要员来参加灵童的受戒仪式和坐床仪式,只有经过坐床典礼后,才真正成为公认的活佛。整套流程繁琐而又严谨,保证了金瓶掣签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需要说明的是,除了哲不尊丹巴活佛和章嘉活佛的转世灵童候选人需要三名以上之外,其他一些活佛转世灵童如果不足三人,也可以进行掣签。但是在掣签时,金瓶内除了写有灵童候选人名字的象牙签外,还有一只空签。清政府颁布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中规定活佛转世灵童的掣签必须是差额原则。“如四大护法神初定仅一名,则须将初定灵童名字之牌签,配一无字牌签置于瓶内,若掣出无字牌签,则不得认定为初选之灵童,须另行寻访”。

1793年,大将军福康安、驻藏大臣和琳等会同八世达赖喇嘛在拉萨大昭寺举行了一场大规模的集体金瓶掣签仪式,为青海、蒙古的五个活佛掣定其转世灵童。其中蒙古达喇嘛罗卜藏丹津、罗布藏达布凯和敦珠布班珠尔的转世灵童候选各仅有一名,因此这三位活佛的转世灵童签瓶中都出现过空签。在抽签的过程中,罗卜藏丹津、罗布藏达布凯的转世灵童掣 得名签,被顺利认定。只有敦珠布班珠尔的转世灵童掣得空签,被清政府认定敦珠布班珠尔的转世灵童不实,需要另行寻访。

为了保证活佛转世掣签体系的公平公正,防止蒙古贵族在其中作弊,清朝规定掌管漠北蒙古的哲不尊丹巴活佛的转世灵童必须在西藏寻访,而掌管漠南蒙古的章嘉活佛的转世灵童只能在甘肃或者青海寻访。这种做法表面上看是为了防止人为因素的干扰,实质上是清朝已经将蒙古地区的宗教领袖的继承权收权已手,完成了对蒙古地方贵族势力的集权,是清朝彻底完成了对蒙古高原统治的一种象征。 “金瓶制签”对蒙古地区的影响

由于藏传佛教对蒙古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中的影响力巨大,因此利用宗教信仰在精神上彻底实现对蒙古各部的统治,可以加强中央集权对蒙古高原的控制,发挥由中央政府掣签认定的宗教领袖对蒙古各部的管理职能。

蒙古地区佛教派别众多,元朝以来,藏传佛教中的萨迦派一直是蒙古各部的主要佛教派别。元朝灭亡后,萨迦派也逐渐势微,蒙古高原上出现了许多小的宗教派别和分支。他们竞争激烈,各教派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相互倾轧,矛盾重重。每到这些派别的活佛转世之时,各方势力都想干预,安插自己的代理人,争斗十分激烈,甚至爆发过数次比较严重的冲突。

清朝在蒙古高原实行金瓶掣签制,也就是承认了藏传格鲁派在蒙古高原的统治地位,防止其他教派为了争夺蒙古地区的控制权而引起的斗争。由于金瓶掣签制度符合藏传佛教教义,又比较公开公正,很快得到了蒙古佛教信众的接受,减少了各方的纷争,对宗教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稳定和推动作用。

金瓶掣签巧妙的利用教义,将活佛的继承权收归中央管理,杜绝了蒙古各部的地方势力和地方的宗教势力相勾结,形成割据的可能。在蒙古高原的历史上,因为宗教原因引起的矛盾很多,甚至会引发社会动荡。金瓶掣签制度推广之后,由于清政府的助力,哲不尊丹巴活佛和章嘉活佛在蒙古地区的影响力也达到顶峰,成为蒙古地区的宗教领袖,成为蒙古族同胞心目中真正的“佛”。而这两位大活佛和清政府协力同心,在抵御外敌和平定内部分裂势力的斗争中,都发挥了极大的宗教领袖作用,引领了蒙古人民同中央政府站在同一阵营之中,坚决与分裂国家的行为斗争,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做出了巨大贡献。 对“金瓶制签”的综合评价

“金瓶掣签”制度作为清王朝一项重要的宗教改革措施,有效地控制了藏传佛教各大活佛传承中其他势力的干扰,保证了活佛转世灵童选择的公平性,也增强了转世活佛的公信力。

转世灵童的掣签须在驻藏大臣的参与下完成,破除了清朝中央政府在活佛转世程序中的盲区,增强了清政府对藏传佛教内部程序的管理权和监督权,强化了清政府在活佛转世方面的权威,实现了对西藏和蒙古宗教的有效管理。金瓶掣签制度理顺了皇权与神权、中央与地方、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巩固了中央对蒙藏地区的统治,也密切了蒙藏地区与内地的关系。

“金瓶掣签”制度的演变,体现了清王朝宗教政策既有原则性,又不乏灵活性和包容性。国家主权和地方稳定是清朝治蒙的最大目标和根本要求,因此“金瓶掣签”制度成为一项历史定制,并影响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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