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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兵制制度介绍

2020-05-21 19:03:14 历史 猎历史 °c 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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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兵制 
    作为与清王朝相对立的农民革命政权,太平天国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太平军,以与清军相抗衡,这支农民革命军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制度,其军队组织也较严密,远非历代农民革命军所能比拟。早在密谋反清的起义准备时期,太平天国的领袖们就秘密制订了官制、军制。金田起义时,太平军就按《周礼》兵制中军、师、旅、卒、两、伍的系统进行编制组织。太平天国的兵制实际上是洪秀全等从其宗教教义出发,根据实际作战的需要,吸收了中国古代军制的长处后建立起来的。 
    从军事领导体制看,太平天国前期实行的是君主政体下的军师负责制。起义初期,在天王洪秀全之下,设立军师之职,有左辅正军师领中军主将(杨秀清)、右弼又正军师领前军主将 (肖朝贵)、前导副军师领后军主将(冯云山)、后护又副军师领右军主将(韦昌辉)以及左军主将(石达开)。永安建制后,东王杨秀清被授予军事领导的全权,从而正式形成了君主政体下的军师负责制。制定军事条令、部署重大军事行动、任免升降军官、决定刑赏等都听命于正军师,天王不过“画诺”而已。天京事变后,杨秀清、韦昌辉死于非命,石达开出京,洪秀全收回军政大权,自己兼作军师,即所谓“主是朕做,军师亦是朕做”,军事领导体制有了新变化。咸丰八年(1858年),洪秀全恢复了五军主将制度,以蒙得恩为中军主将兼正掌率 (掌率为新设之官,居朝官之首),陈玉成为前军主将兼又正掌率,李秀成为后军主将兼副掌率,李世贤为左军主将,韦志俊为右军主将。不久,杨辅清任中军主将。咸丰十年(1860年),又增设四方主将,以至主将越封越多,泛滥成灾。 
    太平军以军为最高建制单位。军设军帅一人,统辖官兵13155人,一军管辖5个师;师设师帅一人,管辖5个旅2630人;师下为旅,设旅帅一人,管辖5个卒525人;旅下为卒,设卒长1人,管4个两104人;卒下为两,设两司马1人,管5个伍25人;两下为伍,设伍长1人,管4个伍卒。在一军之中,以师帅为营官,按前、后、左、右、中次序分为5营。营之下始分设旅、卒、两等军事单位。军是太平军编制的基本单位,军的组织与指挥系统均较严密。一军之中,长官为军帅,平时负责管理训练,战时负责结营扎寨。但军帅并非一军的最高长官,军帅之上还设有监军和总制,监军负责一军的调度,指挥;另设职同监军和各种典官负责后勤供应。总制则总管一军的军事指挥和后勤保障,是一军的最高长官。太平军从广西起义时,部队只有陆营,共编为10个军,定都天京 (今南京)后,扩大到95个军。从兵种看,也从单一的步兵扩大到包括步兵、工程兵 (土营)、水师(水营)和骑兵炮兵的多兵种组织体制。太平军主要兵种是步兵,同时也有一定数量的骑兵 (如北伐军中的马队)和炮兵(如李秀成属下的呤唎小炮队)。工程兵创建于咸丰二年 (1852年),名为土营,由数千名湘南煤矿工人组成,编为两个军,担当筑工事、挖地道、埋地雷等任务。水营于咸丰二年(1852年)冬在武昌成立,船只近万艘,定都天京后,正式建立水师5个军,不久又扩编成9个军,船只万余艘,由提督水营事务唐正才指挥。但多以民船为主,战斗力不强,以后建立造船厂,加强训练,战斗力有所提高。但经过湘潭、汉阳小河、田家镇三次战役,水营损失较大,从此一蹶不振。太平军还建有女营,早在金田起义时,即设有女营,定都天京后,又重新组织建立了女军40军。每军设女军帅一人,并以监军、总制统之,军帅之下,直辖卒长25人,辖官兵2625人,女总制之上又设将军、指挥、检点、丞相、直至女军师。女军的主要任务是从事日常劳动,有时也担任城防警戒、挖掘壕沟等工作,一般不参加征战,到咸丰五年(1855年),太平天国恢复家庭制度,女军制度也随之撤销。 
    太平军的装备基本是刀矛,后来从清军手中缴获了一些洋枪、洋炮,同时一些同情太平军的国际人士也把西洋新式武器传入太平军中,但为数甚少,火器没有能广泛使用。因铁器不足,也配备了一些竹制武器。到太平天国后期,洋枪、洋炮逐渐用于作战,洋枪主要是欧制的双筒枪、滑膛枪和左轮手枪;洋炮主要是旧式的前膛铁炮,也有少量的新式后膛炸炮 (或叫开花炮)。 
    太平军还很重视思想教育和军事训练,即所谓“练习天情”和“操练武艺”。思想政治教育寓之于宗教说教的形式中,咸丰四年(1854年)颁刻的《天情道理书》就是一部通行的基本教材,用太平军的斗争史教育战士“去邪从正、返朴还淳、修炼成人、同归真道”。每至一地,太平军都要集众宣讲道理,进行政治动员,发动群众,鼓舞土气。在军事技术训练方面,分集体操训和个人技艺练习两个部分。集体操练包括队列操练、阵法排练,注意吸取中国古代兵法的优秀遗产。太平军还很重视军事演习(称为“试兵”),以防止士兵懈怠,提高部队的指挥和战斗能力。咸丰五年(1855年),太平天国颁布了《行军总要》,这是一部总结行军作战经验的兵书,内容包括陆路号令、水路号令、点兵号令、传官号令、查察号令、防敌要道、禁止号令、体惜号令、试兵号令等9项29条,这些号令是军队在作战时应当遵守的条规。同时,太平军还制订了严格的纪律,在金田起义时,洪秀全就颁布过五条军纪:一、遵条命;二、别男行女行;三、秋毫莫犯;四、公心和傩(“和傩”即共同商量,双方同意,融洽无间),各遵守头目约束;五、同心合力,不得临阵退缩。咸丰元年(1851年)又刊刻颁布了《太平条规》(包括《定营规条》和《行营规矩》各十款)。要求官兵服从命令,严格遵守群众纪律,随时做好战斗准备。以上的管理制度对维持军队内部、军民之间的良好关系,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到了太平天国后期,由于新兵增多,成份复杂,纪律开始松懈,良好的军容风纪受到了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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